关于印发《2012“品牌建设年”会展指导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6    浏览次数:2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各行办(协会)、联社,各专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会展在宣传推广品牌、树立企业形象、满足消费需求、拉动市场开拓方面的重要作用,省经信委将继续抓好会展工作。经过评估筛选,2012年全省经信领域举办(含主办、承办、协办、组织参与)会展活动共计108个,涉及轻工、纺织、机械、化工、电子等重点行业,按照会展综合与专业性以及境内外区域分为五大类,现将《2012“品牌建设年”会展指导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品牌建设年”活动统领会展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品牌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部署,抓好会展工作,提升会展的品牌拉动作用,把会展打造成宣传“品牌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窗口和我省优势行业和品牌产品的推广平台,拉动全省工业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

  二、加强对品牌会展的培育

  各市、行业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发展实际,努力培育区域特点显著、产业特色鲜明的品牌展会,提升办展的质量、水平和效益,推进有基础、有条件的展会向国际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

  三、切实抓好会展的组织管理

  各单位要继续完善服务与管理,积极协调解决办展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指导、行业牵头、企业自愿”的原则,做好组展、参展工作。

  四、认真做好会展总结分析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会展活动情况,对重点主办、承办或参加的会展,加强统计分析,做好会展活动的效果统计分析和总结,要在会展活动后一个月内,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经信委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点击下载])

  联系人:李淼清

  电话:0531-86114195

  传真:0531-86918274

  邮箱:duiwhzc@126.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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