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国防〔2013〕318号
各市工信委,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七个部门定于今年6月开展2013年(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落实做好2013年全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民爆行业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全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良好状况打下牢固基础。
二、活动形式
各市工信委、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面向车间、班组、岗位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民爆行业安全主题,重点抓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等活动。
三、组织机构
各市工信委、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相关活动的开展和落实,做到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认真总结近期民爆行业广西“3.8”运输途中丢失炸药事故、云南省“3.11”事故、江西“3.21”事故及去年广东清远“8.27”事故原因和教训,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企业要本着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车间、班组、岗位,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企业和员工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要充分发挥企业宣传传播资源、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企业全部从业人员提供民爆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知识、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企业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工信委、各企业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并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先进典型、工作经验、突出亮点和总结于7月3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我委国防科工办。
联系电话:0771-2813019 传真:0771-2802340
电子邮箱:gxkgb@sina.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