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经管字〔2012〕4号
关于公布第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单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38号)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鲁农经管字〔2011〕15号)要求,由各市推荐上报,经省相关部门专家评审,确定章丘市小康金银花专业合作社等1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全省第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建立推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有效机制。
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发展能力,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全省第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单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