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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阅海万家三期G1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12-09-13    浏览次数:2

  “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阅海万家三期G1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接近尾期,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阅海万家三期G1地块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进一步收集和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来电、来信。

  一、项目概要

  由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阅海万家三期G1地块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大连路以南、凤凰北街以东、六号路以北、五号路以西区域。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152412m2,其中小区用地101055m2,商业用地11066m2,小学用地3293m2,幼儿园用地7360m2。总建筑面积35578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3263m2,地下建筑面积62525m2。总户数1764户,居住人口6174人。总绿化面积53801.4m2,绿化率35.3%。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69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分散布置于小区各临近建筑物空地处,方便居民停车。

  二、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⑴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日常洗漱用水,就地泼洒抑尘自然蒸发,施工废水简易沉淀后回用,影响较小。

  ⑵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机械尾气。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降低影响;对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必要的维护,不得使用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以保证尾气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施工期废气影响不大。

  ⑶噪声:施工时会产生设备噪声、机械噪声、车辆运行噪声等。项目施工期通过对施工设备噪声采取消声、降噪,施工安排到不敏感时间段等控制措施,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就近垃圾中转站。

  三、项目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汽车尾气、油烟废气、锅炉燃烧废气、生活污水、设备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⑴废气:项目地面停车场在露天空旷条件下,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和小区居民影响不大;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过项目统一设置的竖井式烟道于楼顶排放。对商业服务用房可能设置的公共餐厅等,应严格按《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商业楼设置集中内置的排烟井道,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⑵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项目商业楼餐饮废水先经集中式隔油池处理,再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小区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⑶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项目拟建设的垃圾中转站进行统一处理。

  ⑷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水泵及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等。设备噪声主要是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购置低噪设备等措施以减轻影响,车辆通过限速、禁鸣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范围。另外,加强本项目的绿化率,通过绿化带起到隔声、吸声的作用。经预测,本项目昼、夜间各边界噪声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银川市相关规划的要求,选址合理。本项目在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后,能确保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支持态度;

  2)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包括:①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性意见;②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19202500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校峰    联系电话:029-85429163    电子邮箱:1628923139@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反馈您的意见:

  ⑴拨打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及受委托的评价单位均可。

  ⑵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九、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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