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安徽万和制药有限公司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8    浏览次数:1

滁州市安全监管局:

  安徽万和制药有限公司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羟亚胺)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取得延期许可。依据《行政许可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注销其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1S34100500001)。

  请你局立即通知企业停止相关生产活动,并收回其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送交我局。企业需要继续生产的,要依法办理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获得生产许可后方可生产。对未获得延期许可继续生产的,要采取责令停产措施,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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