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自治区各有关行业管理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精神,建立节能降耗长效机制,深化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充分挖掘重点用能产品(工序)节能潜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发布2011年度钢铁等行业重点用能产品(工序)能效标杆指标及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2012〕166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了2011年度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16种重点用能产品(工序)能效标杆指标及企业名单。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经信委(经委)要结合实际,积极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本地企业以入选企业为标杆,学习、赶超先进,推动节能工作上新水平。
二、目前已启动能效对标活动的建材、钢铁、有色等相关行业部门和协会要结合对此次发布重点用能产品(工序)能效标杆指标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方案,持续推进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做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并于9月30日前将本行业2012年上半年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总结报送自治区经信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三、对尚未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的轻工、纺织行业,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抓紧启动和积极推进本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促进本行业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请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委环资处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0991-4523539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