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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及其他社会事业领域2015年备选项目视频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2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项目申报负责人: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及其他社会事业领域2015年申请项目受理工作已经结束,项目评审工作即将开始。受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委托,我中心负责组织上述领域备选项目视频评审工作。本次项目评审采取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评审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视频评审会将于5月26至29日期间进行。

  2.本次答辩采取属地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所在省(区、市)、新疆建设兵团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

  3.每个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30分钟,其中项目申请人汇报2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1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因意外情况造成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时,将启用应急措施,采用电话音频系统继续答辩,答辩时间不做调整。

  5.各组评审专家名单将于2014年5月22日17:00前在科技部和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一)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1.请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指定的评审工作人员和网络技术人员在评审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做好答辩的安排协调和技术保障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现场解决。

  2.请各地方视频答辩室保证设备支持发送双流。

  3.根据具体答辩安排,请务必提前一天与参加视频答辩的项目申报单位联系,确认具体答辩地点和时间,保证答辩人员能按时参加答辩。

  4.请指定专人管理各视频答辩室,并组织好参加视频答辩的单位按照答辩安排和答辩要求参加答辩,维持答辩现场的工作秩序,做好答辩人员接待和服务工作,保证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5.因意外情况造成视频评审系统出现无法连接时,将启用应急措施,采用音频系统继续答辩。请在各视频答辩评审会议室设置直拨电话一部,供应急使用。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要求

  1.原则上要求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答辩。

  2.答辩严格按照预定的时间顺序进行,建议每个项目答辩人员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5月24日17:00前,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相关联系人。

  4.此次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将取消承担支撑计划项目资格。

  5.请项目负责人及时与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相关联系人联系(属地分组清单和联系方式见附件),落实答辩事宜。

  三、联系方式

  (一)各方向联系人

序号

名    称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1

智慧、绿色、低碳城镇建设和综合管理技术集成与示范

卫新锋

010-58884827

weixf@acca21.org.cn

2

城镇重大灾害和事故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

王志强

010-58884824

wangzhq@acca21.org.cn

3

公共文化传播服务技术基础与综合示范

姚  娜

010-58884826

yaona@acca21.org.cn

4

科技馆展品展览关键技术研发与创新

张巧显

010-58884828

zhangqx@acca21.org.cn

 

  (二)总体联系人

  王志强 010-5884828,13910678315

  传  真 010-58884825

  附件:

   1.“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及其他社会事业领域2015年备选项目评审分组

   2.“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及其他社会事业领域2015年备选项目视频答辩所属地排序表(含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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