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及优势企业实施后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3    浏览次数:4
渝知发〔2015〕93号  

各有关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10月23日结束公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评审结果,我市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30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为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彰显知识产权在企业转型过程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按照《关于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实施后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为: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家10万元,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每家5万元。

  

  附件:1.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2.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1:

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1.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2:

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1.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重庆大唐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3.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4.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5.重庆远视科技有限公司 
  6.重庆科众机械有限公司 
  7.重庆润泽医药有限公司 
  8.重庆标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9.重庆富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 
  12.重庆新申世纪化工有限公司 
  13.重庆华世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4.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重庆华森制药有限公司 
  16.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7.重庆和平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8.重庆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重庆市华青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2.重庆自勇科技有限公司 
  23.重庆大有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24.重庆平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5.重庆五洲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6.重庆知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7.重庆市优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8.重庆银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9.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30.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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