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火炬中心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科技部人事司的统一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2.熟悉国家科技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原则性,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具体条件
岗位编号及人数 |
岗位 职级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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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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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 6人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
科技项目管理和政策调研 |
理工、管理、经济、金融、法律等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2周岁及以下。 |
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2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科技部门户网站(www.most.cn)和火炬中心网站(www.chinatorch.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自愿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科技部火炬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于2014年6月18 日17时前将《报名表》(附近期2寸免冠照片、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主要学术成就及发表的文章等)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火炬中心402房间,邮编:100045 。报名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火炬中心邮箱,邮箱地址:rensc1@chinatorch.gov.cn
(三)资格审核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科技部网站和火炬中心网站上公布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考试地点和时间。
(四)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火炬中心网站(www.chinatorch.gov.cn)进行公布。
1、考试由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初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复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2、初试(笔试)
由招聘工作小组结合岗位适用情况按1:20比例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初试(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地点届时在科技部网站和火炬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
3、复试(面试)
在初试(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1:5比例取成绩前30名者参加复试(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复试(面试)时考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本人应聘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加复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届时在科技部网站和火炬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确定考核人选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对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人选,并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组织考核人员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核情况、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科技部和火炬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根据科技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时限要求填报《科技部火炬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笔试、面试时间及参加人员名单将适时在科技部网站和火炬中心网站上公布。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88656321,88656325 关鹏飞
附件:《科技部火炬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火炬中心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