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司(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司(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高检院计划财务装备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司(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梳理和掌握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情况,现对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员工持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包括员工持股企业的总体情况(如已经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情况、引入员工持股方式、持股员工人数比例、员工持股比例等);企业实际操作和政策监管的成功经验;在员工持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政策建议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一)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此次调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应当在审核、汇总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于6月25日前将调查报告和调查表(格式电子版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教科文司频道下载)报送至财政部教科文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iyezichanchu@aliyun.com。
(二)此次调查的时间范围为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三)如果本部门(单位)没有员工持股情况,也请来函说明。
联系人: 陈冠南 贺 勇
联系电话:(010)68551312 68551365
附件:1.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员工持股情况调查报告(提纲)
2.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员工持股情况调查表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