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理论和政策研究,我司拟以公开征集的方式组织开展相关重大问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
(一)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内涵和指标体系研究
研究要点:明确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内涵和衡量全面振兴的定量定性评价标准,建立反映振兴进展的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根据评价标准和评估体系,研究实现全面振兴的目标,研判振兴工作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分析现阶段的重点任务、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走内生发展新路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东北老工业基地现有发展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走内生发展新路的必要性。老工业基地走内生发展新路的内涵、目标及途径和抓手(改革、开放、创新、民生等方面)。培育内生发展动力、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主要任务及政策建议。
(三)东北地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研究制约东北地区新十年全面振兴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障碍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形式、形成原因,提出在促进东北地区全面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要素市场、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开放、推进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等改革领域的总体发展思路及配套政策措施建议。
(四)东北地区扩大内需及可持续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扩大内需对于促进东北地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增加居民收入、改善消费预期、培育消费热点、优化支出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等面临的现状和制约因素及形成原因,研究提出东北地区扩大内需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经和政策措施等。
(五)东北地区实体经济社会融资相关问题研究
研究要点:分析东北地区企业社会融资现状、突出问题、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研究提出破解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扩大社会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便利化水平等方式的总体改进方向和实现途经,以及配套的政策措施建议等。
(六)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研究
研究要点:摸清东北三省央企规模、在地区经济中的比重、改革进展情况及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等。总结梳理目前央企主要历史遗留问题(如分离企业办社会、厂办大集体等)及解决进展情况,评价已出台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研究提出妥善解决央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建议。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增强央企活力和竞争力、破除改革障碍、鼓励非公经济参与央企改革、加强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等方面,研究提出新形势下深化东北央企改革的政策建议。课题承担单位应具有相当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的研究成果。
(七)东北地区地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研究
研究要点:摸清东北三省地方国有企业规模、改革进展情况及主要阻碍因素等。总结梳理目前地方国企改革主要历史遗留问题(如分离企业办社会、厂办大集体等)及解决进展情况,评价已出台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研究提出妥善解决地方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建议。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重点围绕增强地方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破除改革障碍、鼓励非公经济参与央企改革、科学界定地方国企功能定位、完善国有资本布局等方面,研究提出新形势下深化东北地方国企改革的政策建议。课题承担单位应具有相当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的研究成果。
(八)东北地区产业(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案例及政策措施研究
研究要点:系统分析研究东北地区产业(企业)走出去、请进来现状及特点、面临的问题和下一步主要任务,通过案例分析评估,研究今后支持产业(企业)走出去、请进来的模式和重点领域,提出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相关政策建议。
(九)老工业基地工业文化资源发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研究
研究要点:工业遗产的内涵、界定基本准则和分类。国外保护工业遗产的有关做法及借鉴。我国老工业基地工业遗产规模、分布,保护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加强我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建议。课题承担单位应具有相当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需与我司共同统计汇总形成全国老工业基地重要工业遗产名录。
(十)资源开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评价制度研究
研究要点:资源开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评价制度(在资源型城市开展的重大矿产资源开发行为必须进行与城市空间布局、社会民生改善、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性评估)的内涵,必要性及可行性,目标与任务,相关利益方的权力与义务,协调评价的方法及内容,制度框架,与其他法律规章的衔接等。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相关领域的副高级及以上研究人员可以组织申报。
(二)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一),申请表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如为多个单位联合承担需加盖各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邮寄或快递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综合处(北京市月坛南街38号,100824),信封上注明“课题申报”。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25日(以邮戳为准)。
(四)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10-15万元左右。
(五)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所有。
三、其他事项
(一)我司将在8月初左右发布课题入选公告,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请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门户网站。
(二)课题执行时间为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每项课题应在2014年8月底前召开课题开题研讨会,12月底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并召开中期成果研讨会,2015年4月底前召开课题评审会,根据评审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三)本次研究课题征集工作由我司综合处具体负责(联系人:许欣,电话010-68505681,邮箱fgwxuxin@sina.com)。
附件:东北振兴司研究课题申报表
东北振兴司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