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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轻重烧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7-03    浏览次数:2

  2014年度轻重烧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14年7月14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范围

  包括天然碳酸镁(菱镁矿)、熔凝镁氧矿(电熔镁,包括喷补料)、烧结镁氧矿(重烧镁,包括喷补料)、碱烧镁(轻烧镁)、废镁砖。海关商品编码为:

  25191000 天然碳酸镁(菱镁矿)
  25199010 熔凝镁氧矿(电熔镁,包括喷补料)
  25199020 烧结镁氧矿(重烧镁,包括喷补料)
  25199030 碱烧镁(轻烧镁)
  25309099.10 废镁砖

  二、招标数量

  本次轻重烧镁公开招标数量:33万吨

  三、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14年7月14日-7月15日
  截标时间:2014年7月15日 16:00
  开标时间:2014年7月16日 10:00

  四、投标方式

  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

  企业完成投标操作10分钟后,可登陆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的"电子招标企业信息服务系统"查询标书是否已被主机成功接收。对截标前30分钟内投标企业提交的查询,系统不能保证反馈所投标书是否被主机成功接收的消息。

  如电子投标出现故障,请最迟于截标时间前2小时同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户服务热线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否则,企业投标操作失败将自行承担责任。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

  电话:010-67870108(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67800343

  五、投标量

  (一)最低投标量为500吨,最高投标量按企业2011-2013年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分档,具体分档方案如下: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                最高投标量
  大于0.4万吨(含)            平均年出口及供货数量×33%
  小于0.4万吨                          1320吨

  (二)年平均出口及供货数量=实际年平均出口数量×0.9 实际年平均出口金额/全国平均出口单价×0.1

  (三)凡投标量高于最高投标量或低于最低投标量的标书均为废标。

  六、最低投标价格

  本次招标设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直接接收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

  低于招标委员会规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水平的标书均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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