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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确定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4年度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1    浏览次数:1

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省教育厅:

  按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规划,经过学校申请、材料公示、网络初评、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既定程序,我部决定,2014年立项建设园艺技术等14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建设方案,填写项目任务书。各项目主持单位要按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4年度申请项目专家评议意见表》内容(见附件2),根据项目资金总额(包括我部确定支持的中央专项资金,见附件3,和申报时项目主持院校承诺的项目筹措资金),会同联合建设单位修改完善项目建设方案,修订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预算编制,填写《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任务书》(样表见附件4)。要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理清建设思路,聚合团队优势,优化整体设计,强化保障措施,规范预算管理,提升项目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专家意见明确要求重新制定建设方案的,牵头单位须按照意见要求重新论证和制定建设方案,以此为基础编制项目任务书。

  二、构建可持续发展机制,坚持共建共享。在坚持资源库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建立资源建设、更新、使用、运行、推广的有效机制,确保建成后资源库的可持续发展;以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校园学习平台”或高等教育出版社“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作为共享平台之一,鼓励多平台共享,但均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三、各项目应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包含至少3个月的应用推广),接受验收。

  四、各项目主持单位请于7月31日前将修改完善(或重新制定)后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稿一并报送至我部。经我部同意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将在我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页面和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专栏公布。有关项目单位应据此开展项目建设。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教育部 职成司 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联系人:职成司 郭庆志 王博 任占营

  财务司 茹家团 王征

  联系电话:010-66096232(职成司)

       010-66097508(财务司)

  电子信箱:sfgz@moe.edu.cn(职成司)

       cws526@moe.edu.cn(财务司)

  附件:1.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4年度立项建设项目名单.doc

     2.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4年度申请项目专家评议意见表(项目分送)

     3.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4年度立项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分送)

     4.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任务书(样表).doc

教育部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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