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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五市2011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2012年节能指标任务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167号)

发布日期:2012-09-14    浏览次数:2

宁政办发〔2012〕167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五市2011年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情况和2012年节能指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五市2011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地区

“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2011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

2011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实现降低率(%)

“十二五” 进度目标完成量 (%)

考核

结论

银川 市

-14.50

-3.08

6.95

0

未完成

石嘴山市

-18.00

-3.89

-3.04

15.5

未完成

吴忠市

-15.50

-3.31

-4.72

28.7

完 成

固原市

0

0

5.52

0

未完成

中卫市

-13.5

-2.86

31.13

0

未完成

  二、五市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

地区

“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2012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

银川市

-14.50

-2

石嘴山市

-18.00

-5

吴忠市

-15.50

-4.5

固原市

0

-2

中卫市

-13.5

-3.5

  三、有关要求

  2011年全区经济增长速度较快,节能降耗压力增大,反映出我区产业结构、能耗结构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2012年全区节能降耗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区工业经济面临着保增长与调结构、降能耗的双重压力。各地、各部门要在全力以赴保增长的同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千方百计降低能耗,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

  一是合理分解年度节能指标。五市政府要综合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地区产业布局等因素,将节能降耗目标科学合理地分解到下辖各县(市、区)。

  二是健全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完善节能统计核算、监测方法及考核办法,继续做好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工作。

  三是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突出解决节能降耗工作前松后紧等问题。要认真做好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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