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业局:
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的通知》(农办政〔2013〕11号),分配我区10个名额分两期参加培训。请你们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认真选拔参加培训人员,务于6月4日前将名单报我厅政策法规处,每个盟市仅限报一人。
参加培训人员要求:1.尚未参加过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具备一定业务、理论和实践基础的执法骨干;2.参加培训完毕能在本盟市开展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的业务骨干。
联系人:张玲睿 联系电话:0471-6652094(电话兼传真)
电子邮箱:nmytfgc@sina.com
附件: 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报名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