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计发〔2013〕37号
各有关单位及其科技主管部门:
按照《云南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决定》的部署,根据《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暂行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14号)的规定,经单位申报、调研、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审定、公示等程序,省科技厅决定2013年认定“云南省铜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0家研究中心为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请各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及其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确定的方向定位及未来三年中心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见附件1),切实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强化产学研合作,不断增强科技成果的产出能力,积极面向重点产业、行业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积极贡献。
请各依托单位接此通知1个月内,编制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格式见附件2),按时报省科技厅。
附件:(点击下载)
1.2013年认定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2.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格式)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nth="10" day="2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3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彩芝 0871—6310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