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管局:
你局《关于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晋阳高速公路阳城、北留、周村南、周村北超限检测点更换地磅停止检测的请示》(晋高管路总发〔2013〕1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周村南、周村北超限检测系统暂停检测,时间为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6月2日。
二、同意阳城、北留治超检测系统暂停检测,时间为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7月3日。
三、暂停检测期间,你局要责成晋城高速公路公司制定应急方案,按照《山西省规范治超站点管理处置突发性道路拥堵暂行办法(草案)》(晋治超字〔2011〕6号)和《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晋交函〔2010〕409号)等有关规定,积极协调配合当地政府治超办及相关交警部门,重点做好车辆的指挥、疏导和分流工作,确保暂停检测期间道路安全、畅通。应急方案按程序报厅备案。
四、你局要加强上述匝道入口检测系统规范化建设的督导检查工作。特别是要求其严格按照省厅制定的建设规范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标准化检测房、治超雨棚以及不停车检测系统;检测房顶部标识内容统一为蓝底白字,标识内容为“交通执法标志 XX(匝道入口检测办所在地名)治超办公室”,右下角标名“XX高速”如:S86晋阳高速;治超雨棚平行和垂直路面方向统一标识内容为“超限超载检测”;在检测通道入口处设置限速和超限检测专用通道等安全标志标识,以及相关防护防撞设施。
工程结束后,你局要对照省厅《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晋交函〔2010〕409号)和《关于同步建设高速公路入口超限检测系统的通知》(晋交治超〔2011〕780号)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营。
五、暂停检测期间,你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