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准在临沧市设立边境经济合作区,并实行现行边境经济合作区政策。以此为标志,临沧的对外开放水平上升到全省、全国战略层面。
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函中指出:“国务院同意在云南省临沧市设立边境经济合作区,定名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实行现行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政策。”批复还指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面积3.47平方公里,分为三个园区,即孟定核心园区、南伞园区、永和园区。
批复中要求,要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外引内联,深化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优化、整合和提升区域功能,将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集建材、农产品等生产加工和物流、边贸、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经济功能区,形成沿边地区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同时,国家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