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临沧设立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沧对外开放水平上升到更高战略层面

发布日期:2013-10-24    浏览次数:2

  近日,国务院批准在临沧市设立边境经济合作区,并实行现行边境经济合作区政策。以此为标志,临沧的对外开放水平上升到全省、全国战略层面。

  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函中指出:“国务院同意在云南省临沧市设立边境经济合作区,定名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实行现行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政策。”批复还指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面积3.47平方公里,分为三个园区,即孟定核心园区、南伞园区、永和园区。

  批复中要求,要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外引内联,深化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优化、整合和提升区域功能,将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集建材、农产品等生产加工和物流、边贸、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经济功能区,形成沿边地区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同时,国家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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