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踏上新征程的关键时期,转制院团该如何演好新角色?政府将被赋予哪些新职能?完善演艺业发展环境面临哪些新使命?近日,文化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回答了这些问题。
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当前,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已顺利完成,大部分国有文艺院团已转换角色,成为市场主体,但离建立真正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相去较远,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仍然较弱。对于转制院团而言,胜任新的角色要求,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关键在于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只有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才能将体制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成长为富有活力、实力和竞争力的国有演艺市场主体,实现可持续发展。
《意见》将“促进转制院团的自我发展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鲜明提出,转制院团要努力提升创新能力、演艺产品营销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知识产权经营能力,强化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创新,实行市场化、企业化的经营者选用机制,努力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
对于改革到位、成长性好的大型转制院团,《意见》明确指出,要从中择优确立国有演艺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试点单位,加强指导,重点培育。这一规定,为打造骨干演艺企业指出了一条有效的路径。
对于中小转制院团,《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出资设立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要积极为包括转制院团在内的中小演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依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发放小企业贷款、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支持中小转制院团发展。目前,大部分转制院团属于中小企业,缺乏资金来源,贷款难度大。这一规定关照到了中小转制院团的现实需要,将促进通过多种方式降低贷款难度,拓宽融资渠道。
强化政策扶持
改革的目的是运用市场机制增强转制院团的自我发展能力,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这就意味着政府要向市场放权,把市场能办的放给市场,政府管住管好应该管的事。然而,向市场放权并不意味着政府无条件地“放手”。目前,转制院团仍然面临诸多“市场失灵”的问题,这对政府的文化管理职能提出了新要求。政府需要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要求,完善对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的扶持政策,加大保障和落实力度,解决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改革“不可逆”。为此,《意见》制定了一系列长期的、符合演艺企业特点的扶持政策,旨在切实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在财政扶持方面,《意见》提出,将转制院团纳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中央和地方设立的其他有关专项资金和基金,要向符合条件的转制院团倾斜,主要用于支持转制院团的发展和创新项目。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激励约束机制,把实现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财政扶持的重要标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此举有利于构建权责统一的财政扶持体系,既让院团获得动力,又让政府回归本职,真正做到“养事”不“养人”。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强调,要加大演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首先,《意见》为公共财政支持演艺基础设施建设开辟了渠道,提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演艺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事业基建投资、城市建设项目征收的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可支持带有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演艺基础设施建设。其次,《意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演艺基础设施建设。当前,转制院团的基础设施条件总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可望扭转许多转制院团缺乏固定演出场所的困难局面,为其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在演出院线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一批重点文艺演出院线企业发展。演出院线建设体现的是集中经营理念,即通过剧场与剧目资源整合,形成规模经济,为演出剧目的市场化推广提供广阔平台,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可以说,演出院线发展是转制院团未来能否实现专业化、集约化发展的关键突破口。《意见》提出的相关举措,正是为了盘活整个演出市场,实现演出资源利用最大化。
加强支撑体系建设
提升内生动力是解决转制院团发展问题的核心,良好的行业环境则是解决发展问题的保障。缺乏健康有序的行业环境,转制院团的长远发展将举步维艰。《意见》高度重视完善演艺业发展环境,力求从扩充资本来源、发展中介组织、强化人才保障等方面入手,构建一个强大的支撑体系。
《意见》鼓励各类资本依法投资演艺业,这是解决转制院团资金短缺的重要途径。多渠道资本的注入,有助于将现阶段政府主导投资转变为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演艺业走向产业化。《意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提出鼓励建立演艺企业集团、行业联盟等组织,目的是促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演艺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演艺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意见》积极促进政府相关职能的转变,提出要推动建立演艺企业测评体系,推进演艺市场主体评价。此举为促进政府管演艺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提供了新的抓手。
长期以来,人才尤其是经营管理人才稀缺,是演艺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为此《意见》提出,“对转制院团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从2013年起在5年内完成对全国转制院团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分批次培训”。这一表述,既明确了人才培养对象,又给出了人才培养方式,使演艺人才队伍建设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了政府对演艺市场核心生产要素的充分重视。(摘自经济日报 记者隋明梅 通讯员兰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