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启动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 首批39家医院参保医责险

发布日期:2013-06-18    浏览次数:2

  赔付额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不再“私了”、“官了”,而是搭建医患双方都能倾诉自己主张的、具有法律保障的第三方平台,以中立的姿态进行调解,并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昨天,记者从我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全省统保项目启动新闻沟通会上获悉,经过两年多的筹备,20日,我省将正式启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赔偿模式,哈尔滨作为首个试点城市,首批共有39家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参保。

  第三方依法调解协议具法律约束力

  省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主任李笑雷介绍说,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分为省市县三级。医调委不隶属于任何机构,以明确的第三方立场进行纠纷调解。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调解达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约定履行,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权威性。

  设20多名调解员调解理赔程序全免费

  省、市医调委和省、市医疗纠纷理赔中心设立在南岗区嵩山路22号。20日,这里将开始受理医疗纠纷案件,20多名调解员现场进行纠纷调解。这些调解员都是省、市卫生和政法系统退休的老同志和医学、法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医调委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贴及社会捐赠。省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定、合议也不收费。

  纠纷理赔实行合议制千名专家随机选

  省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设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医学专家近千名,法学专家500人左右。医疗纠纷赔偿评定采取随机抽签方式,请医学专家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医学评定。在评定基础上,再请法学专家、保险公司专家与医学专家组成合议委员会进行合议。依据专家评定和合议委的结论来定责、定损、定赔。

  39家医院首批参保保险赔付不拖延

  记者采访了解到,20日正式启动后,我市共有39家公立二、三级医院首批参保,正式推行医疗责任保险赔处机制,保证额度从3级至14级,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从3万至40万元不等。参保医院因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等形成的民事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负责。患方当事人将依据人民调解协议,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

  调解赔处分10步30个工作日可办结

  基本程序时间要求

  接待咨询、宣传告知、双方申请、案件受理4个工作环节,3个工作日;

  调查取证,3至7个工作日;

  定损定责、合议定赔,7个工作日;

  进行调解、签订协议,7个工作日;

  保险理赔,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一起医疗纠纷案件30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特殊情况可根据当事人要求适当延长。如调解不成功,可选择行政或诉讼途径。

  简易程序: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的医疗纠纷,参加全省医疗责任险统保的医疗机构按规定可直接走简易程序。即:由医疗机构与患方代表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疑难程序:索赔金额一万元以上、成因复杂的医疗纠纷,市(地)医调委调解不成功的,可申请省医调委二次调解。省医调委在市(地)医调委调解的基础上,按基本程序进行二次调解。重点在调查和阅卷过程中搜索新的证据,提高调解成功率。疑难程序二次调解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调解不成功的可选择行政或诉讼途径。

  医疗纠纷调处受理范围

  除以下情形外,医疗纠纷人民调处组织均可受理:

  1.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2.当事人已经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3.医疗机构中发生的非医疗行为引起的其他纠纷;

  4.因非法行医引起的纠纷;

  5.非医调委管辖区内和管辖区内未参加全省医责险统保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

  调处组织受理电话及地址

  哈尔滨市医调委87006320

  哈尔滨市赔处分中心82438773

  省医调委87113412

  省、市医调委及理赔中心地点:南岗区嵩山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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