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年内免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日期:2013-06-20    浏览次数:2

  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根据有关要求,我省将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经营场所等限制,减免相关费用,以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难度和成本。

  根据有关要求,我省将完善工商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提供开业指导、注册登记、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法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高校毕业生创业无法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允许提交市场开办者、各类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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