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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1    浏览次数:2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科技人才中心)是科学技术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探索开展面向社会的科技创新人才咨询服务,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1名)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办公室综合事务的执行;承担公文和材料撰写,负责工作总结、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编号和流转等工作;协助召集办公会议,完成相关工作的督办、协调及任务落实;承担对外联络等工作。

  应聘条件: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有行政管理、活动执行等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2、科技人才政策研究及宣传岗位(2名)

  主要职责:承担国内外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状况的调研;参与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工作;承担有关人才和人事工作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参与科技人才宣传工作,负责方案制定、组织策划、活动协调、稿件撰写等。

  应聘条件:熟悉国家科技及人才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政策研究、宣传策划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研究分析和文字综合能力,从事有关人才理论与政策或科技管理与政策等方面研究3年以上,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

  3、科技人才计划管理岗位(1名)

  主要职责:参与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科技部负责的其他相关科技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和评议管理等工作;负责计划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参与人才计划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应聘条件:比较熟悉科技计划管理或人才管理等的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科技创新人才管理岗位(1名)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相关任务及科技部负责的其他相关科技人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国家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起草和推动落实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协作,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发展。

  应聘条件:比较熟悉国家科技相关政策,掌握科技管理或人才管理相关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或科技人才管理与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科技创业人才管理岗位(1名)

  主要职责:承担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起草工作;承担科技创业人才相关的工程/计划/项目等的后续管理及人才服务工作,具体包括策划组织各类服务科技创业人才的活动、项目等。

  应聘条件:对国家及地方的科技创业人才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措施等有一定了解;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有创业或人才相关活动、项目组织实施经验者优先。

  6、科技人事管理岗位(1名)

  主要职责:承担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培训(含网络培训)方案策划、组织实施;承担科技管理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与实施;参与相关政策调研、课题研究、报告撰写及相关管理办法拟定与解读;参与相关考录与服务。

  应聘条件:具有人事管理等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人事管理与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有培训工作经验者优先。

  7、科技人才信息管理岗位(1名)

  主要职责:承担科技人才新媒体平台内容的搜集、加工和发布;承担科技人才服务平台信息与数据资源维护;参与开发和应用信息化科技人才服务模式。

  应聘条件:有较好的中英文功底,理解新媒体传播的特点和要求,善于信息的提炼、加工和传播;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对移动互联的应用较为敏感,了解SNS的一般特点和运作方式,善于挖掘用户需求。有从事新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8、系统开发岗位(1名)

  主要职责:参与科技人才服务平台的系统开发和维护;参与科技人才数据资源的开发、挖掘和分析工作;参与开发和应用信息化科技人才服务模式;承担科技人才中心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等。

  应聘条件: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及网络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格认证,有数据库开发和维护经验;对移动互联的应用较为敏感,了解SNS的一般特点和运作方式,善于挖掘用户需求。在人力资源、科技类互联网公司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应聘以上岗位的人员都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踏实稳重,身体健康,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和较强的工作压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对于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或有突出贡献者,经审核合格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以上岗位,人事关系均采取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工作程序

  1、科技人才中心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中心门户网站(www.sttc.net.cn)和其它有关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

  2、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简历、2寸免冠照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于2014年10月24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科技人才中心(zhaopin@sttc.net.cn)。

  3、资格审查。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参加笔试的人选名单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中心门户网站(www.sttc.net.cn)上公布。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等。

  5、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需提交本人简历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面试人选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中心门户网站(www.sttc.net.cn)上公布。

  6、对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将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研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身体检查。

  8、科技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和科技人才中心网站上进行7天的公示。

  9、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时限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或面试者,恕不再单独通知。

  4、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5、根据科技部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每届聘期为1-3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356房间,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68598492、68598130

  邮箱地址:zhaopin@sttc.net.cn

  联 系 人:杨克如、明正杰

    
    附件: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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