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三馆一站免费开放

发布日期:2013-07-02    浏览次数:4

  7月1日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化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地市级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根据财政部和文化部日前联合发布的《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分为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其中:补助资金用于对东中西部地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所需支出给予补助;奖励资金用于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效果好的省份给予奖励。“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基本补助标准如下:(一)地市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50万元;(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20万元;(三)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每年5万元。基本补助标准可以根据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实行动态调整。(新华社 记者高立 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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