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乡市政府印发了《关于鼓励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政策意见(试行)》,这在我省范围内尚属首家。《意见》提出,对装机容量0.1兆瓦以上的示范工程项目实行“一奖双补”。
一是投资奖励,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1.5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发电补助,政府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补贴,建成投产前二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千瓦时标准补贴。三是出租补助,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同时还对光伏发电入网项目的审批、建设、运行实行“一条龙”服务以及光伏项目的融资方面实行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