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2013-07-17    浏览次数:2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7月16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侯劲介绍了国务院最近批复原则同意的《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主要内容。

  侯劲表示,今年6月2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以下简称张江规划)。7月上旬,科技部印发了张江规划。张江规划的获批,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上海及张江示范区寄予的厚望。

  一、国务院批复精神

  国务院批复对认真组织实施张江规划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二是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激励自主创新政策的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三是要求把张江示范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实现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的示范区域。批复还要求:上海市要切实加强对张江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整合资源,确保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张江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要加大统筹力度,做好张江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

  二、张江规划的编制背景和主要依据

  编制张江规划是张江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迫切需要。张江高新区经过20多年的建设发展,已经具备了建设世界一流园区的实力,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中示范带动作用愈加重要。自2011年1月国务院批准张江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来,上海一直在研究编制张江规划,先后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两年多来,张江高新区两次扩大管理范围,总面积先从63平方公里增加到294平方公里,再增加到470余平方公里,上海80%的知识经济密集的区域纳入了张江,在此基础上编制的张江规划,能够更好的体现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更好的体现国家对张江高新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要求。

  编制张江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他专项规划;二是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估指标以及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关键指标;三是对张江示范区建设发展的研究成果。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张江规划的编制工作得到了张江示范区国务院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直接指导。2012年3月,科技部牵头在北京举行了专家论证会;2012年4月,国务院部际协调小组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张江规划;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和有关部委又反复斟酌修改意见,体现了对张江规划的高度重视和寄予期望,国家部委的意见都作为重要依据,体现在规划之中。

  三、张江规划的编制原则和主要特点

  在编制张江规划的总体把握上,突出了三个结合:一是注重把中央精神、发展形势与上海实际相结合。把张江示范区作为上海未来十年创新驱动的主力、转型发展的先锋,放在中央定位上海发展的大战略下,来思考、来谋划。二是注重突出前瞻性、把握方向性与体现指导性相结合。即突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示范区中长期发展的主题,突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目标,突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主线。三是注重把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规划期为2013—2020年,奋斗目标是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规划从近期着手,从长远着眼,围绕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来布局。

  张江规划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比如:经济发展指标以现有的经济数据、历年来的平均增长率和园区拥有资源的运作扩区为预期依据,并留有余地;其他指标也都以现有情况为基础进行谨慎预测。二是多点辐射的空间布局。张江高新区各区块在全市多个地域点状分布,各地域集聚的科技创新资源,不仅对当地具有很强的辐射带动作用,而且多点促进上海整体转型发展。张江规划将多点布局进一步规划为与上海城市发展轴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地域相吻合的“一核三带”。三是突出了企业主体地位。突出强调了增强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等重点任务,提出了多种政策支持要求,为进一步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四是具有优势的产业布局。规划明确的五大主导产业和两大先导产业,已经具备产业集群形态,其中生物医药和集成电路产业在全国领先,其他产业位于领先行列,围绕新兴产业布局的研发链、孵化链、服务链和资金链已经或正在形成。

  这些特点既体现了张江规划与国内其他园区规划的不同,也充分体现了张江特有的发展基础和进取路径。

  四、张江规划的主要内容

  张江规划包括九个部分,可分为四个板块。

  第一板块是现状基础,主要分析了张江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园区的坚实基础。这些基础不仅体现在经济总量上,而且体现在高端创新资源汇聚、创新成果持续涌现、产业集群优势领先、创新创业环境良好等多个方面。比如:示范区2012年企业总收入1.88万亿元,增加值3300亿元,出口额575亿美元,税收980亿元,有效期发明专利22000余件,占上海市拥有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集聚了3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43所高等学校、50多家国家科研院所、34个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3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300多家跨国公司研发机构。159名院士、380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2万多名归国海外留学人才汇聚张江示范区创新创业。

  第二板块是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主要明确了发展思路和实施步骤。

  在指导思想上,突出强调形成科技创新与金融、贸易、投资、文化等要素的良性互动;激发区域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创新功能、产业功能和城区功能的融合发展;融入全国和全球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集聚、示范、辐射和带动能力。

  在战略定位上,明确开放创新先导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活跃区、科技金融结合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即“四区一基地”的战略定位,努力建设成为带动上海、长三角区域乃至整个东部地区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代表中国参与国际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特色品牌。

  在发展目标上,分阶段安排了有关指标。比如:到2015年,企业总收入达到3.3万亿元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12000亿元;涌现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集聚更多跨国公司研发总部及研发中心,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等。到2020年,企业总收入达到约6万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2%,千名从业人员中拥有硕士(含)以上学历人数15%等。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

  第三板块是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任务一:增强持续自主创新能力。主要包括积极承接和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提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效能。打造高层次人才集聚的人才高地。

  任务二:培养培育创新型企业。主要包括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提高大企业整合运用创新资源的能力。打造一批由企业牵头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健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机制。

  任务三: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五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两大先导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型业态。

  任务四:优化调整空间布局。构建“一核三带”的总体格局。“一核”即张江核心园;“三带”即浦东创新带、沿北中环-沪宁线的沪北创新带、沿沪闵-沪杭线的沪西南创新带。

  任务五:推进开放创新与合作发展。进一步吸引跨国公司、国际知名实验室在张江示范区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营运中心与购销中心。支持国际学术组织、产业组织和公益组织在张江示范区搭建各类创新交流合作平台。支持企业海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深化以长三角为核心的国内创新合作。

  任务六:营造创新友好环境。促进产业功能和城市功能融合发展。完善基础配套与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建设。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完善促进质量提升的政策体系。发展科技服务业、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营造创新文化。打造创新品牌。

  第四板块是保障措施,主要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三个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张江示范区建设部际协调小组负责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上海市政府负责组织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对规划纲要的实施予以指导;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根据规划纲要,制定本部门、本区域支持张江示范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张江示范区建设部际协调小组负责对本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市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实施情况。

  四、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的要求和近期工作安排

  科技部和上海市领导对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做出了多项重要指示,科技部领导指示:要加强国务院批复精神的贯彻,把现有的政策落实下去;要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力争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创制和应用具有国际话语权的关键技术,形成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产业创新集群;要加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队伍的培养、引进,培养、聚集一大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要加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上海市领导要求:张江示范区一定要体现自主创新的示范作用、带动作用和改革先行的引领作用,把张江改革发展这篇文章做好。

  7月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贯彻国务院批复的各项工作。会议指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既要按照张江规划提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分阶段推进各项工作,也要抓住重点,加快启动。近期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抓紧制订“1 3”文件。“即贯彻张江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张江示范区空间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国际化人才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二是抓紧梳理股权激励、科技金融、人才试验区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的在张江先行先试的政策创新需求;三是抓紧推进行政审批权下放园区试点和股权激励试点等工作。这些工作目前都在实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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