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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7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此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中,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有关工作的联系和材料报送单位变更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联系人:李津石、马杰

  联系方式:010-66097825

  E-mail: ljs@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督导办评估监测处

  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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