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大庆市公安局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户籍居民证管理便民利民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大庆市情况,出台了多项便民利民新政,其中有三项新政为大庆市独创。
A毕业生和“农转非”落户放宽
大庆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户政管理大队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政对毕业生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
入学前户口在大庆市(包括通过招商等途径落户的集体户口)、毕业8年内的高校(含中专)毕业生,因工作变动离开就业地,超过教育主管部门改派期限无法办理改派手续的,准予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婚生子女迁入大庆市落户。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在大庆市具备个人产权住所的(不要求面积),由房屋所在地辖区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没有个人产权住房的,由实际居住地辖区公安分局落入集体户口;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可落入父母户内。
据了解,实际居住地情况由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申请人须提供租期剩余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大庆市聘用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居住证明。
该负责人说,省公安厅只提出了允许毕业生本人回来落户,而大庆市则提出了可以让毕业生本人及配偶子女、招商集体户回来落户,其目的是增强人才贮备,为大庆市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此外,记者了解到,“农转非”落户也放宽了。现在本市城郊的农村户口人员凭乡镇土地部门出具的征地证明、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无土地证明,准予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手续由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受理,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报公安分局主管社区的副局长批准即可。没有个人产权住房的,准予落入集体户口。
B孩子没房产父母也可投靠落户
记者了解到,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更为宽松。
新政为,父母年满45周岁(提前退休、体弱多病可不受年龄限制),子女为大庆市户口的,可申请父母投靠落户。
申请父母投靠落户的子女须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个人产权房屋、租期剩余2年以上的租赁房屋、大庆市聘用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居住证明。
子女为集体户口,实际居住地辖区与户口所在地辖区不一致的,可由实际居住地辖区公安分局办理市内集体户口迁移,父母投靠落户后也落入集体户。
据悉,申请子女实际居住地情况由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申请人须提供租期剩余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大庆市聘用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居住证明。
记者了解到,新政实施前要求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子女有产权房屋。
C非工作日也可办理户口注销
申请办理户口注销的,凭入伍通知书、外事部门注销户口通知、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群众在非工作日需要办理户口注销的,可以采取提前预约或急事特办的方式,户籍民警到岗办理。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大庆市新政独创要求民警放弃休息时间为群众办理注销户口,这将极大方便群众,也体现了公安机关的人性化服务之举。
D 40工作日内可领身份证
记者了解到,新政实施后,将严格执行数据打包上传时限,缩短居民领证日期,保证居民40个工作日内领到身份证。
市公安局各县局、分局普通证件制证信息由派出所或受理点每天受理,管区民警发放证件时,必须当面通过二代证阅读器进行阅读,确认证件完好且信息准确无误后,由居民签字领取。
记者了解到,当场检验发现的证件污损、卡体断裂、机读失败、机读与视读信息不一致等不合格证件,市公安局会及时进行登记,并在1个工作日内返回给各县局、分局;各县局、分局登记造册后在1个工作日内交还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省公安厅制证中心。
因人像质量或身份证项目差错造成证件不合格的,制证工本费由市公安局各县局、分局承担。因制证工艺造成证件不合格的,制证工本费由省公安厅制证中心承担。
经当面检验合格、居民签字确认领取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证件芯片损坏的,应按损坏重新申领证件,制证工本费由居民本人承担。
错证、废证发放到居民手中,造成影响及损失的,由发证民警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大庆市户籍人员在省厅派驻外地的异地办证点申请异地办证的,市公安局各县局、分局按照“异地办证”的工作流程,登陆公安网省厅异地办证网站下载照片,经认真审核委托书和照片准确无误后,履行二代证受理有关业务。难以确认照片的,可联系申请人委托的代办人做进一步核实。对无法确认照片或文字信息明显错误的异地办证申请,受理单位应明确告知申请人或委托代办人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E补领加快证件7个工作日内拿证
大庆市公安局各县局、分局受理丢失补领加快证件的制证信息,由受理到打包上传至省公安厅的时限为2个工作日。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交付给速递公司,保证居民在7个工作日内收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