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技管理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370号)规定及科技部农村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字〔2013〕54号)的要求,2011年立项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过两年的组织实施,已进入验收期。受科技部委托,省科技厅拟定于2013年11月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组织项目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进行认真总结,严格对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检查梳理,内容包括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执行期内所取得的效益等。验收工作方式为:项目承担单位先通过网络提交验收材料,通过省科技厅审核后报送书面材料,再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会议验收。
二、验收数据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验收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提交的书面验收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上传的电子版验收材料与上报书面验收(盖章)材料、报表、数据一致,并于2013年11月15日前进行网上提交,待省科技厅审核后,报送验收书面材料一式8份至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三、项目验收书面材料包括: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并签字盖章);
(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相关附件(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的证明,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成果介绍》,附件(可充分体现项目成果的JPG格式数码照片2张,要求每张照片1M以上);
(五)《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四、请各有关科技管理部门在项目总结过程中加强监管服务,及时帮助项目承担单位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确保项目客观、实事求是地按合同书内容做好总结,并按时提交验收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夏思良 胡朝霞 0871—63170519
Email: ynxsl@126.com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59号附2号 邮政编码:650051
(二)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李 佳 0871—63140939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