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07-29    浏览次数:2

  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包括造林补贴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和林木良种补贴资金。造林补贴资金,对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进行人工造林和更新,面积不小于1亩的农民、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造林主体所需费用给予补贴,其中人工造林、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200元,灌木林每亩12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和新造竹林每亩l00元,迹地人工更新每亩l00元。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对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林业职工和农民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亩100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给予补贴。其中,林木良种基地补贴标准: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600元,采穗圃每亩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100元;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良种苗木外,平均每株良种苗木补贴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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