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关于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8-05    浏览次数:2

  2013年起,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两类合作组织:一是扶持十大农业主导产业内排名前5-10位的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点支持其农业服务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品牌培育与营销网络建设、技术推广以及培训和信息服务等。二是扶持县级以上的规范化合作组织,重点支持其生产基地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标准化生产以及市场营销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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