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13-08-05    浏览次数:2

  省补助资金重点扶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主要用于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等项目建设。对一、二类县平均每村分别补助700万元、500万元;对一般村,根据“深化千万工程、全面建设美丽乡村”年度工作检查结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安排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