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保护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工商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计划,起草了《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修订草案公布,请将意见于2012年7月5日前反馈到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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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征求地州意见6.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