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国发〔2013〕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船舶工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答: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新增造船订单严重不足,新船成交价格不断走低,产能过剩矛盾加剧,我国船舶工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船舶工业发展,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保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启动了《实施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期间,深入地方、企业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航运、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海洋渔业、海上行政执法等用户部门的意见,多次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金融单位、行业协会及专业机构的意见,务求准确研判船舶工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全面掌握行业、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政策诉求,充分了解用户部门对船舶工业发展的期望和建议,确保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惠及行业和企业。各有关方面对加快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认识高度统一,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的制订给予了大力支持,地方、行业、企业对制订实施《实施方案》高度关注、十分期待。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大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又一重大举措。《实施方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加快转变船舶工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加强创新驱动,要求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实现船舶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在当前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下,遏制产能过剩,促进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也是提升“中国制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实践。
问:怎样看待当前船舶工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答:新世纪以来,我国船舶工业抓住难得的市场机遇,进入了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造船完工量、新承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占世界市场比重显著提高;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主流船型形成品牌,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制造取得新进展,船用配套能力不断增强;产业布局得到优化,城市船厂搬迁有序推进,三大造船基地形成规模,发展质量明显改善。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造船大国之一。
受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当前我国船舶工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从世界船舶工业发展趋势看,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全球运力过剩矛盾和造船产能过剩矛盾并存,未来几年船舶市场需求将持续低迷;与此同时,国际航运和造船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密集出台,船舶需求结构加快向高端化升级,造船发达国家加大政策扶持和市场开拓力度,世界船舶工业已经进入了新一轮的深刻调整期,围绕技术、产品、市场的全方位竞争日趋激烈。从我国船舶工业发展形势看,我国船舶工业出口船比例高,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大,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手持订单持续减少,行业普遍开工不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产业发展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多年粗放式发展积累的创新能力不强、高端产品薄弱、配套发展滞后、产业集中度不高等结构性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但也应该看到,我国已经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造船基础设施,上下游产业齐全,劳动力资源充裕,比较优势依然突出,世界船舶工业加快向我国转移的趋势不会改变;特别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国内市场潜力巨大,我国船舶工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发展机遇期。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主动融入世界船舶工业深刻调整的大趋势,发挥比较优势,深入推进结构调整,着力改善产品结构、提升技术结构、优化组织结构、调整布局结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为建成造船强国、实施海洋战略积蓄力量和创造条件。
问:《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和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提出,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加快转变船舶工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适应国际船舶技术和产品发展新趋势,着力改善需求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动技术和产品结构升级;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着力推进兼并重组和转型转产,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和产能结构;积极应对国际船舶市场变化,着力加强企业管理和行业服务,稳定和巩固国际市场,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实现船舶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方案》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强化需求引导,调整产品结构。突出需求导向作用,将改善用户需求和发展高端产品结合起来,培育节能环保船舶、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等高端产品市场,通过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推动船舶产品结构升级。二是实施创新驱动,提高竞争能力。着力推进技术创新,提高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水平和关键设备配套能力,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稳定国际市场份额。三是控制新增产能,优化产能结构。充分利用骨干企业现有造船、修船、海洋工程装备基础设施能力,坚决遏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四是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坚持稳中有为,完善船舶工业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推进重点领域改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企业管理创新,不断增强船舶工业自身发展活力。
问: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围绕调整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以及加强管理和服务等,提出了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开展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攻关,培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二是提高关键配套设备和材料制造水平。重点依托国内市场需求,推进关键船用配套设备、海洋工程装备专用系统和设备以及特种材料的制造,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三是调整优化船舶产业生产力布局。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兼并重组、转型转产等,整合、淘汰一批产能,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四是改善需求结构,加快高端产品发展。鼓励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加强行政执法和公务船舶配置,实施渔船更新改造,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推动船舶产品结构升级。五是稳定国际市场份额,拓展对外发展新空间。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稳定和努力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支持企业引进核心人才和团队,开展海外产业重组和全球产业布局。六是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军民科研条件、资源、成果共享,加强军用与民用基础技术、产品的统筹和一体化发展。七是加强企业管理和行业服务。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在行业自律、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检验检测、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问:《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支持政策?
答:一是鼓励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调整延续实施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至2015年12月31日。鼓励老旧远洋、沿海运输船舶提前报废并建造符合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要求的绿色环保型船舶。二是支持行政执法、公务船舶建造和渔船更新改造。支持海上行政执法船舶以及救助打捞、资源调查、科学考察等公务船舶建造,支持航海保障设施、设备的配备,支持海洋渔船更新改造,满足船舶建造和更新改造资金需求。三是鼓励开展船舶买方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募集资金。四是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和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船舶企业兼并重组、海外并购以及中小船厂业务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的信贷融资支持。积极引导和支持骨干船舶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船舶出口,优化船舶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政策。研究设立船舶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开展船舶融资租赁试点。五是加强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增强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创新能力,开展生产工艺流程改造,加强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船用设备专业化能力建设,以及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填补国内空白的产业化项目建设。六是控制新增产能,支持产能结构调整。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准、备案新增产能的造船、修船和海洋工程装备基础设施(船台、船坞、舾装码头)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各地要对船舶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已经建成的违规产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入条件等进行处理。推动整合提升大型基础设施能力,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转型转产。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落实方案,切实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