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了解到,由该建设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经过广泛调查研究、专家讨论、征求盟市意见并多次修改完成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标准》和《成品住房装修标准》两项地方标准,现正式发布并批准实施。
《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标准》本着绿色低碳、多元包容的工作理念,以统一全区住宅小区建设标准,达到宜居和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该标准从用地与建筑、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公用配套设施、住宅景观与绿化设划、道路和开发建设等级与标示等方面明确了各项技术指标;《成品住房装修标准》适用于新建成品住房装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其标准对成品住房装修墙面工程、天棚工程、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细部工程、防水工程、给排水设备及管道安装、暖通空调及通风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各单项工程做了一般规定,确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及施工和质量要求。
自治区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两项地方标准作为指导全区住宅小区建设和成品住房装修的重要执行与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