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包头检验检疫局对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这一新举措将有效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促进包头辖区贸易便利化和外贸稳定增长。这是国家自去年免收第四季度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费用以来第三次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费用。此次免收出口商品法检费用的具体项目包括: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自去年以来,包头检验检疫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减免收费政策。据统计,该局2012年第四季度免收外贸企业检验检疫费245万余元。今年1-7月,该局为企业减免检验检疫费用约263万元。根据此次通知要求,今年8-12月,该局预计为企业减免检验检疫费用约1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