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出台《呼和浩特市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2

  为规范呼市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程序,保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技术规程,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呼市国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对本次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范围、原则、程序、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数据库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均予以详细规定。《实施细则》的下发,统一了技术标准,规范了工作程序,保证了成果质量,为下一步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

  目前,呼市正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调查工作,全市已有清水河县、托县、武川县、和林格尔县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调查测量工作,累计完成63129宗宅基地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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