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新政鼓励开办免摊位费管理费的早晚市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2

  让流通环节成本更低,流通效率更高,日前,黑龙江省出台综合新政,加大居民“菜篮子”、“米袋子”民生保障力度。

  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

  《黑龙江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中说,全省范围内将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

  清理经营权承包费,加强成本调查核算,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摊位费收费标准。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地方政府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摊位实行实名制管理,规范经营者转租转包行为。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经营主体应当在缴费场所醒目位置通过公示牌等方式,如实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除合同列明并公示的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清理大超市霸道收费

  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规范促销服务费。零售商向供应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须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零售商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标示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对农产品供应商设置不公平入市条件和收费标准。零售商收到供应商货物后应及时付款,禁止恶意占压货款。同时,研究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法规。

  支持农民进城开店

  鼓励地方政府以土地作价入股、土地租赁等形式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乡社区开办农产品连锁配送直营店提供经营场所支持。

  鼓励各地选择合适区域、时段,开辟免摊位费、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流动蔬菜车等临时交易场所和时段市场,其用地可按临时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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