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吉政发

发布日期:2013-09-09    浏览次数:3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

  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13〕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精神,充分发挥计量在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我省计量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计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关系国计民生。计量工作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技术前提,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技术保障。随着全省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推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计量工作的基础地位和支撑作用日益凸显。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省计量工作快速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对计量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提高计量检测能力,为增强全省综合实力、实现质量强省战略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计量发展为主线,突出基础建设、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实用型、新型和专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统筹规划全省计量基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管和诚信体系,为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基础和技术保障。

  (二)工作目标。

  民生计量:建立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计量惠民服务力度不断增强,诚信计量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全省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民用四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能表)受检率达到98%以上。创建10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能源资源计量:建立健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和计量数据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全面提升能源资源计量检测技术服务能力与水平。到2020年,全省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受检率达到100%。全省年综合能耗万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进一步完善能源资源计量体系,搭建全省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

  工业计量:企业计量检测能力明显增强,计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建立国家级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4—5个。大、中型企业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或计量控制中心,合理配置计量器具,有效应用计量数据,实现生产全过程监控。500家企业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新建企业、新建项目等要把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与其他基础建设一同设计、一同施工、一同投入使用。

  法制计量:加快完善地方性计量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制。到2020年,推动《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等地方性计量法规、规章的制修订,新建地方计量技术规范100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计量器具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科技计量: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量传溯源体系满足经济发展需求,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普遍提升。到2020年,建立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4—5个。新建覆盖全省各产业的计量标准200项,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开展计量新技术、计量新装置、先进检测方法研究100项,成果转化率达到90%以上。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技术人员  100%取得注册计量师资质。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民生计量工作。

  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资源管理、司法鉴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电子电信、道路交通等领域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

  深入开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计量惠民活动。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配镜行业、道路交通、公用事业、中小学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在完善县(市、区)集贸市场衡器免费检定工作的基础上,在乡镇设置专兼职的计量公益岗位,聘用社会计量协管员,承担百姓普遍关注、交易量较大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工作。对乡镇和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用计量器具逐步实行免费检定。

  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在服务业领域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加强诚信计量教育,树立诚信计量理念。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培育自律意识,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商贸领域诚信计量“红、黑名单榜”,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强化能源资源计量工作。

  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引导用能单位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国家标准,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和有效管理。开展能效标识计量监督,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及检定、校准情况和能耗数据利用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推动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受检率达到国家要求。严厉查处各项能源资源计量违法行为。

  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技术保障体系。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吉林)为引领,完善市、县城市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建设,搭建全省“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建立煤、油、水、电、气等主要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计量数据采集系统,应用物联网技术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数据进行科学采集、综合分析和有效应用,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能源规划、实施能耗统计监测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提供准确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

  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评价体系。组织推动制修订一批急需的能源资源计量评价技术法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能耗标准,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撑。各城市能源资源计量中心等节能技术机构,依据评价规范,开展能源资源计量量值传递、能源审计、节能监测、节能评估、节能量审核、能耗限额对标、能平衡测试、能效检测、节能规划、碳排放计量等技术服务。

  (三)促进工业计量工作。

  夯实企业计量基础,鼓励企业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引导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按照《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ISO10012∶2003)国家标准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指导中小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全面提升企业测量管理水平。

  推动计量器具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计量器具行政许可行为,简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引导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加快产品研发和升级改造,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吉林省名牌和吉林省质量奖,争取更多计量器具产品取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证书,增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

  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战略定位和布局,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汽车、高速动车组、生物化工、生物制药、风电机组等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重点开展齿轮和聚乳糖、秸秆糖、纤维素乙醇等生物基材料加工精度、质量关键参数、产品质量稳定性监测等技术和方法研究,开发汽车、高速动车组、生物化工等产业专用测量、测试装备,为产品全寿命周期提供计量测试服务,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支柱产业和重点产品。

  (四)加强法制计量工作。

  健全地方性计量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推动《吉林省能源资源计量管理条例》、《吉林省计量管理条例》、《吉林省贸易计量监督条例》等地方性计量法规、规章的制修订,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领域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力度,满足量传溯源及计量管理的需求。

  加强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重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集中整治等方式,建立农资和农产品交易市场计量器具,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交通安全等领域安全用计量器具长效监管机制。强化重点行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组织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加油机、电子计价秤、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等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建立全省计量预警机制和风险分析机制,制定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粉、杂粮、方便面、食用油、熟肉制品、调味料、饮料、包装饮用水、啤酒、小食品、油漆、涂料、电线电缆、汽车用润滑油、化妆品、洗发液、牙膏、合成洗涤剂、洗衣粉等定量包装商品开展经常性计量监督检查。强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律,落实企业计量主体责任,规范企业“C”标志监管,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进科技计量工作。

  加强计量基标准、标准物质建设,提升量传溯源体系能力。统筹规划全省计量基标准、标准物质建设,加速提升质量、数据流量等关键量和温室气体、水、粮食、能源资源等重点对象的量值传递能力。加快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计量基标准和标准物质建设。重点开展大质量专用天平、冲击标准装置、中能X射线标准辐射场装置等计量标准建设,开展食品、水质快速检测及临床生化检验等领域标准物质研究和研制。加强食品检验、医疗卫生、民用四表等领域和项目量值比对,提升全省测量能力。

  加强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法研究,推进计量科技创新。以各级计量技术机构为主体,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为补充,建立 “检学研 ”相结合的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发挥重点实验室和联合实验室的科技创新功能,加强与微观量、复杂量、动态量、多参数综合参量等相关的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法研究。重点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定装置、农药残留检测技术与仪器、显微光电仪器等项目的研发,食品安全、生物、环保领域标准物质的定值、分离纯化、制备、保存等技术和方法研究,突发事故检测报警、环境和气候监测等领域现场快速检测、在线计量检测、远程数据采集等实用型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创新实验条件和实验环境,建立全消室、半消室和混响室等声学实验室。

  搭建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资源,搭建功能完善的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基地,逐步实现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科研成果共享。围绕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装备制造、冶金、建材、轻纺等传统产业,特色矿产资源、独特生态资源等特色资源产业和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开展计量特色检测服务;围绕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开展计量专项检测服务;围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开展计量个性化检测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建立计量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省计量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促进计量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市(州)、县(市)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相关政策及保障措施。编制本地区年度计量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密切协作配合。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计量工作协调发展。质监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各级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财政、科技、司法、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统计、交通运输、能源等部门要依据职能要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共同做好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资源管理、司法鉴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电子电信、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计量工作。

  (三)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所需的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量技术装备引进提升、计量基标准建设发展、标准物质研究研制、强制检定所需设备等经费的投入,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乡镇和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用计量器具、民用四表免费检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所需经费要逐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化、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公务员管理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投资、财政、科技、人才、价格等支持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对城市能源资源计量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方面予以政策、资金倾斜。科技部门要加强对计量科研的支持,将研制计量标准装置、新型计量器具等优先列入省科技计划,在科研经费投入上予以倾斜。

  (四)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覆盖不同专业领域的计量专家库。将紧缺的高层次计量人才岗位列入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需求目录,面向海内外为全省质监系统引进20名具有博士学历、100名具有硕士学历的计量人才。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联盟协作,培育一批不同专业领域的专业领军人才和技术能手。选拔年轻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平台的研究和实验活动,培养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健全计量培训机制,组建培训骨干队伍,分层级、分类别做好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的计量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打造一支业务精干的计量技术队伍。加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技术人员100%取得注册计量师资质。加强计量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优势,大力宣传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利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宣传活动契机,印发计量宣传资料、举办计量专题讲座、组织计量知识竞赛、开放计量实验室,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依托企事业单位,建立适合中小学学生开展社会实践需求的计量教育基地,提升中小学学生的计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百姓关心的计量工作良好氛围。

  (六)强化检查考核。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行业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本实施意见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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