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3    浏览次数:1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安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好《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达到三年攻坚要求,现研究提出如下措施,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贵州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实施方案》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措施。各市州和贵安新区质监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年攻坚工作。

  二、明确目标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工作的总目标为:力争实现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及事故死亡人数逐年递减。2013年工作目标为:与省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内容。各市、州质监局和贵安新区质监局,应将与省局签订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攻坚目标加以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工程工地、气瓶两站专项整治

  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及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及气瓶两站专项治理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督办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切实提升隐患整改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着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

  健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的工作体制。要指导企业建立自查自改制度,并监督按制度执行;要大力扶持行业组织机构,促进行业督导和自律作用的发挥;要将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严查严惩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的“打非治违”活动。加大协调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和完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解决重点工程工地、电梯使用环节、气瓶充装检验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较为突出的问题。

  (三)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在特种设备使用量大的单位及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等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特种设备使用、生产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保障基础,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单位、生产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

  (四)着力提升科技和装备的支撑作用

  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提高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技术支撑能力。力争在气瓶充装监管领域开拓信息化监管模式,创新气瓶监管机制,解决气瓶充装检验领域违法违规反复出现重复发生的顽固问题,进一步落实气瓶安全责任。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要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应急管理体制。各级质监局要加快各自应急管理与技术支撑体系和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救援机制,指导企业编制应急预案,推动企业建立重点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提高应急反应与处置能力。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

  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与主要媒体联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加强作业人员考试质量监督,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培训制度,提高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岗位人员素质,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对其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岗位人员,必须100%的完成对应新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培训教育,必须保证100%的持证上岗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

  省局将对各地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工作加强指导,并进行半年一次的监督检查,同时结合年底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督查及考核情况,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三年攻坚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需要地方政府支持、协调而还未解决的特种设备安全三年攻坚工作事项,省局将及时反馈到省安委会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季度例会上,积极协调和配合市(州)和贵安新区质监局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三年攻坚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

  各市(州)和贵安新区质监局在开展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刻反省教训,并及时上报工作经验、工作教训两个方面的典型材料,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三年攻坚工作情况的汇报,以便省局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准确的开展监督、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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