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马家湾110kV输变电工程等3个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宁夏环境保护网(WWW.NXEP.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2年9月19日—2012年9月2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9
三、电子信箱:E-mail: nxfsz@163.com
四、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邮编:750011
五、联系人:常鸿
宁夏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第六批建设项目(电磁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公示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马家湾110kV输变电工程 |
2 |
红寺堡110kV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 |
3 |
太中银铁路(宁夏段)供电工程茅头墩牵引站输变电工程 |
1、马家湾110kV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马家湾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内容:马家湾110kV输变电工程位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境内,该工程有马家湾110kV变电站、宁同Ⅰ回连接同七Ⅰ回110kV线路、宁同Ⅱ回连接同七Ⅱ回110kV线路、同心牵引变T接宁安~马家湾双回线110kV线路、同七Ⅰ回线路π接马家湾变110kV线路及同七Ⅱ回线路π接马家湾变110kV线路六部分组成。
1、马家湾110kV变电站工程
马家湾110kV变电站本期新建两台4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间隔4回,35kV出线间隔6回、10kV出线间隔6回。
2、宁同Ⅰ回连接同七Ⅰ回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起点为宁同Ⅰ回#221杆塔附近,终点为同七Ⅰ回#249杆塔附近,全长4.14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塔基18基。
3、宁同Ⅱ回连接同七Ⅱ回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起点为宁同Ⅱ回#197杆塔附近,终点为同七Ⅱ回#221杆塔附近,全长5.76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塔基23基。
4、同心牵引变T接宁安~马家湾双回线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起点为同心牵引站构架,终点为宁同Ⅰ、Ⅱ回连接同七Ⅰ、Ⅱ回T接点处,全长(2×1.11 0.2)km。全线除T接点处为单回路架设外,其余段均为双回路同塔架设,塔基9基。
5、同七Ⅰ回线路π接马家湾变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起点为马家湾变电站110kV构架,终点为原同七Ⅰ回#228杆塔附近π接点处,全长(2×5.64 0.6)km。全线除π接点处为单回路架设外,其余段均为双回路同塔架设,塔基19基。
6、同七Ⅱ回线路π接马家湾变110kV线路工程
线路起点为马家湾变电站110kV构架,终点为原同七Ⅱ回#202杆塔附近π接点处,全长(2×6.27 0.6)km。全线除π接点处为单回路架设外,其余段均为双回路同塔架设,塔基18基。
建设单位:宁夏电力公司吴忠供电局
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同心县境内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3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的1.49%。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至2011年5月建成投运。
环评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设计单位:宁夏先科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天净天能电力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建设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健全。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变电站和送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场地、临时占地以及线路塔基占地均采取了适当防护措施,有效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占地基本恢复了原有的土地功能。
2、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结论: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变电站周围、线路沿线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场强度0.1mT的标准限值;无线电干扰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中规定的0.5MHz时,46dB(μV/m)的标准限值。
3、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马家湾110kV变电站无人值守,仅有一名门卫,产生生活污水量少,自然蒸发消耗,旱厕定期清掏。
4、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马家湾110kV变电站厂界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变电站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结论:马家湾110kV变电站无人值守,仅有一名门 卫,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免维护蓄电池使用寿命8-12年,目前无报废免维护蓄电池产生。废弃免维护蓄电池由厂家回收。
变电站设置了变压器事故油池,满足变电站运行的环保要求,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一旦有事故油产生,油经事故油池处理后回用。工程自带电运行以来,无事故油产生且事故发生的概率很低。
2、红寺堡110kV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红寺堡110kV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红寺堡110kV变电站位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镇。本期扩建将原有主变容量为2×20MVA的1#、2#主变压器更换为容量为2×40MVA。
建设单位:宁夏电力公司吴忠供电局
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红寺堡镇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12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的0.46%。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至2011年11月建成投运。
环评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设计单位:吴忠天净天能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天净天能电力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建设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健全。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结论: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变电站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场强度0.1mT的标准限值;无线电干扰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中规定的0.5MHz时,46dB(μV/m)的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本工程仅更换两台主变,不新增人员,原有一名门卫,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少,自然蒸发消耗,旱厕定期清掏。
3、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噪声监测结果表明,红寺堡110kV变电站厂界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变电站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结论:红寺堡110kV变电站无人值守,仅有一名门 卫,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免维护蓄电池使用寿命8-12年,目前无报废免维护蓄电池产生。废弃免维护蓄电池由厂家回收。
变电站设置了变压器事故油池,满足变电站运行的环保要求,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一旦有事故油产生,油经事故油池处理后回用。工程自带电运行以来,无事故油产生且事故发生的概率很低。
3、太中银铁路(宁夏段)供电工程茅头墩牵引站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太中银铁路(宁夏段)供电工程茅头墩牵引站输变电工程
建设内容:茅头墩牵引站输变电工程位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镇、太阳山开发区境内,该工程有罗山~茅头墩牵引站110kV送电线路和买河~茅头墩牵引站110kV送电线路两部分组成。
1、罗山~茅头墩牵引站110kV送电线路工程
线路起始于罗山330kV变电站110kV构架,终止于太中银铁路茅头墩牵引站110kV构架。线路全长(2×13.194 23.519)km,除罗山330kV变电站出线端2基杆塔及与买河~茅头墩牵引站110kV送电线路部分采用双回路架设外,其余段均采用单回路架设。共建杆塔132基,其中单回路87基、双回路45基。
2、买河~茅头墩牵引站110kV送电线路工程
线路起始于买河110kV变电站构架,终止于太中银铁路茅头墩牵引站110kV构架。线路全长2×13.194km,除买河变出线端2基杆塔采用单回路架设外,其余段均采用与罗山~茅头墩牵引站110kV送电线路同塔双回路架设。共建杆塔45基,其中单回路2基、双回路43基(与罗山~茅头墩牵引站110kV送电线路同塔架设)。
建设单位:宁夏电力公司吴忠供电局
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红寺堡镇、太阳山开发区境内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16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的1.17%。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至2011年5月建成投运。
环评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设计单位:吴忠天净天能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天净天能电力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重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建设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健全。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送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期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场地、临时占地以及线路塔基占地均采取了适当恢复措施,有效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占地基本恢复了原有的土地功能。
2、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结论: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线路沿线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场强度0.1mT的标准限值;无线电干扰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中规定的0.5MHz时,46dB(μV/m)的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