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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论证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12-12    浏览次数:1

  根据财政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443号)文件要求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度计划综合平衡的意见,经专家多次论证、审核,拟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对26个品种给予立项支持。

  现将上述“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的论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25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791753、010-68792225

  传    真:010-68792226

  邮    箱:xyzx@nhfpc.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1号楼1107室,100044。 

 

附件:新药专项2015年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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