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赤峰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结合赤峰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该办法本着应急解困、保障基本、规范高效的原则,缓解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帮助困难群众摆脱临时困境;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依法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权益;规范程序、简化手续、快捷施助,确保救助对象及时得到救助。现对该办法做出如下解读:
问:该临时救助办法的救助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家庭,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指家庭人均月或年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1.5倍)。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其它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由于特殊原因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一年以上,且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旗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它特殊困难家庭。
问:自然灾害中受损严重,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吗?
答:不可以。因流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等自然灾害,以及较大范围遭遇环境污染、破坏性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社会性灾害的救助,依照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处理。
问: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属于该办法救助对象范围吗?
答:在该办法救助对象范围内。
临时救助主要针对救助对象家庭因病、子女就学或遭遇突发性、特殊性困难,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救助:
(一)因医治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
(二)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经教育部门救助后,家庭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不含自费在高额收费学校就学或留学的)。
(三)因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在进行灾害专项资金救助后,仍然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
(四)因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已无法查找赔付负责任人或赔付责任人无力支付赔偿金,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
问:由于家人赌博,欠下债务导致家庭困难的可以申请该临时救助吗?
答:不可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一)因赌博、自杀、自残、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参与或从事政策和法律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或受到处罚导致生活困难的。
(三)家庭成员有劳动就业能力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四)不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无理取闹、谩骂、侮辱和威胁工作人员的。
(五)旗县区人民政府政府认定的其它不予救助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