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通过《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3-11-11    浏览次数:1

  11月5日,阳泉市政府召开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实施意见》。陈永奇市长、董仙桃副市长分别就质量发展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阳泉市局局长张志成就起草《实施意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起草的过程和基本内容进行了说明,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住建局等23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实施意见》由阳泉市局牵头起草,历时4个多月,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完成。它结合阳泉经济发展和产业现状,分别提出了当前到2015年和2020年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具体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具体保障措施。是阳泉市建设质量强市的纲领性文件。

  陈永奇市长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发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同时结合阳泉实际,解决好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方面的问题;要科学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力争使我市质量发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好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大力实施素质提升、质量可靠、服务满意、对标提质、质量信用等五大重点工程,使我市质量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协作配合,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大质量工作格局,为做好全市质量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董仙桃副市长指出,《实施意见》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凡是涉及到的部门都要加强学习,认真落实;质监部门作为实施意见的起草单位,更要将责任进行细化,并按年度进行考核,不断提升全市质量发展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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