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信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保监局共同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风险补偿机制,对于促进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支持我省装备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举措以推动重大成套装备国产化、加快国产设备市场化进程积累经验,在全国具有标杆示范作用。
本次试点工作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首次为首台(套)装备设立专业险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推出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责任保险”两个险种,是国内保险公司首次针对国产首台(套)装备的专业险种,为首台(套)装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可能带来的第三方伤害进行保险,分散了用户使用风险,增强了用户使用国产首台(套)产品的信心。今后将视试点情况引导更多的保险公司设立首台(套)设备专业险种,并将其被纳入到补贴范围内。
二是保费补贴标准高。本次试点工作的补贴标准分为两档:对重大成套设备生产企业的首台(套)设备保险费用给予不超过首年度保险费80%的补贴;对单台(套)设备生产企业的前50台(套)设备保险费用给予不超过首年度保险费50%的补贴。通俗点说就是首台(套)生产企业首次买保险的保费政府出大头,以此来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打消其购买保险的顾虑。
三是保费补贴审核流程便捷。本次试点工作采取企业向指定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进行核实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级有关部门,最后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及相应补贴额度。改变了过去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流程,使得申报审核流程更加简便、快捷,也减轻了企业报送的工作量,便于首台(套)保险补偿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