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全国首个促进信息消费政策

发布日期:2013-11-18    浏览次数:3

  11月13日福建省召开新闻发布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正式下发,福建省将力争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38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信息消费达百亿元企业达10家;福建将在福州、厦门建成海峡两岸通信业务出入口,进一步深化两岸信息产业与信息消费合作。

  福建此次出台的信息消费政策举措,突出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信息消费供给和需求培养、突出信息消费产业支撑能力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措施以推进信息消费发展。

  此次出台的12条措施主要有:加快宽带提升提速,加大宽带等信息基础设施投入,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有关收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对人流密集、窗口功能突出的重要公共场所实现无线局域网覆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重点培育福州、厦门、泉州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对具有优势特色的产业领域建设垂直细分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特色平台给予补助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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