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政府出台整治方案为百姓打造碧水蓝天

发布日期:2013-11-28    浏览次数:2

  近日,赤峰市政府出台《赤峰市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这是赤峰市本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制、全面提升城市空气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

  按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思路,《赤峰市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确定的赤峰市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市中心城区环城高速内及向外3公里范围内,锡伯河川赤峰机场至环城高速区域,平庄镇、锦山镇建成区及建成区外1公里范围内,元宝山镇建成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赤峰市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为:到2015年底,构建起比较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工业废气、工业场地扬尘、汽车尾气、城市扬尘、餐饮业煤烟油烟、茶浴炉煤烟、分散采暖锅炉煤烟得到有效治理,居民生活小炉灶煤烟污染得到初步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减排任务,颗粒物比2012年下降5%,中心城市与锦山镇空气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到2017年底,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在巩固已取得的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基础上,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和继续加大居民生活小炉灶煤烟污染治理为重点,深化大气污染防治,颗粒物比2012年下降12%,中心城市与锦山镇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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