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邵阳市及江华县人民政府:
根据湘西地区开发有关规定,省湘西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湘西地区开发第三轮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名单。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支持的产业园区
计划安排湘西地区开发第三轮贴息支持的产业园区30个,按地域分,湘西自治州7个,张家界市3个,怀化市9个,邵阳市10个,江华县1个。
二、贴息支持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此次安排贴息支持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80个,每个园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本轮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内统一修建的标准化厂房、工人宿舍楼或工人廉租房项目;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产业园区配套的产业研发中心、公共采购中心、公共结算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三、贴息期限和有关政策
本轮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贴息期限为两年,贴息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贴息方式为每年1次。实际贴息额根据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额和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到位情况综合确定。对贷款规模较大的产业园区实行限额贴息,单个产业园区年贴息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几点要求
1、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为确保按期完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请抓紧落实建设条件,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环境友好、特色突出”的原则,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确保足额到位,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各产业园区要如实申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和付息情况,严禁虚报,骗取专项资金,违者将责令退还专项资金,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项目管理和调度。为掌握项目实施情况,要求项目单位在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项目建设情况公示牌。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委要加强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调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园区项目贴息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查,每季度上报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表,每半年上报园区建设进度情况、相关报表等综合材料。
附件:湘西地区开发第三轮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名单.xls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