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1.11亿元支持吉桂琼受灾群众救助

发布日期:2013-12-09    浏览次数:2

  日前,中央财政向吉林、广西、海南3省区下拨1。1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帮助吉林松原市“10·31”地震灾区和广西、海南“海燕”台风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

  10月31日11时03分,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发生5。5级地震,此后又发生一系列余震,造成严重损失;11月10日以来,今年第30号台风“海燕”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造成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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