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重庆市财政局印发《2013年下半年能源成本占比较大的“三有一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经信发〔2013〕83号)精神,请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和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所属企业做好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并于1月15日前将初审汇总情况及附件报市经济信息委运行局,联系人:崔莉红63899507,电子邮箱:cqjxwyxj@163.com 。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3年下半年能源成本占比较大的“三有一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doc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