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五项措施治理大气污染

发布日期:2013-12-30    浏览次数:2

  今年呼和浩特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整治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通过整治预计全年可消减二氧化硫9881吨,氮氧化物27167吨。前三季度,在北方15个省会城市中,呼和浩特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第五。

  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目前,呼和浩特市三产比重已近60%,城市二环路内的工业项目基本外迁完毕。下一步要继续优化产业布局,从根本上减少主城区污染物排放。对新型重化工业,在严格环评标准的前提下,集中布局托克托——清水河工业集中区。主城区周边几个工业园区,金山、鸿盛园区已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再上马一般类工业项目。沙尔沁工业新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业。玉泉区、回民区工业园区主要是提升产业层次,实现转型发展。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力度。

  加快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工程。为解决城中村、城边村“家家冒烟”问题,呼和浩特市计划投资1140亿元,3年内全部完成115个村、涉及27万人的城中村改造任务。今年实施了43个城中村和已启动的棚户区改造,完成动迁面积1400万平方米,投资约73。6亿元。目前,已经完成各类房屋拆迁面积约800万平方米。

  供热锅炉煤改气。从今年起,呼和浩特市决定投资50亿元,对二环路以内所有燃煤锅炉进行煤改气,到2015年底前完成市区259座分散锅炉煤改气,改造供热面积3239万平方米,实现二环路内“无煤化”。同时,新建供热锅炉必须全部为燃气锅炉,不允许建设燃煤锅炉。今年,呼和浩特市已完成64座分散供热锅炉房煤改气任务,改造供热面积280。4万平方米,同时拆除43台燃煤锅炉。

  加大城市扬尘控制力度。呼和浩特市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必须上防尘网,从严治理渣土运输车辆,推进机扫车、清洁车的使用,减少扬尘污染。对大青山南坡6家采石场、40家石灰及腻子粉加工厂、30家碎石场进行清理整顿,治理扬尘污染。对过去存在多年的103省道两侧煤炭市场进行了彻底清理。下一步,呼和浩特市要对全市发电厂、热源厂的煤灰场进行防渗、防扬尘治理,对二环路内的煤灰场全部采取封闭措施,对部分旗县电厂的大型煤灰堆放场实施异地建场,规范管理。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对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加强对在用机动车进行年度排气检测的管理,对“黄标车”实施交通管制,大力治理环保超标车辆,加强路检路查执法工作,有效控制全市机动车辆排气污染。建立空气污染预警机制,制定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同时,通过实行区域统一预警,联动应急响应等措施,达到减少或避免重污染天气持续发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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